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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产妇手术未打麻药剖出胎儿 婴儿抢救治疗医院态度消极

[求助]产妇手术未打麻药剖出胎儿 婴儿抢救治疗医院态度消极

我爱人四月初在重庆妇幼保健医院生小孩,因年轻助产士私自破羊水操作不当导致脐带脱垂、胎儿严重缺血缺氧。又因没医生在场,也来不及进手术室,故在产房里紧急剖腹产,而且剖腹产是在没滴麻醉药的情况下,硬生生的用手术刀划开一层层肚皮和子宫取出胎儿。至今,每晚睡觉前我爱人就会强迫性回忆起那疼痛万丈、血淋淋的惨痛情景。更严重的是,发生脐带脱垂,一般情况下规定数分钟(即不超过10分钟)就应该剖出胎儿,妇保院却因为到处找医生、找麻醉师、找手术包等准备工作花了25分钟才取出胎儿。他们至少耽误了15分钟,而每缺血缺氧一分钟,对胎儿意味着什么?何况是15分钟!出生后,我女儿呼吸都没有,只有一丝微弱的心跳。我女儿出生评分只有1分,正常的评分是10分,0分意味着死亡。

后面的治疗护理更让人气愤。我女儿出生后即转入新生儿科,当时我就问新生儿科主任,我女儿出生评分几分(我自己也是学医的),该主任居然说评分还没做出来,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先稳住我,医院好有时间修改病历,因为胎儿一出生医生就会评分,以判断病情轻重。第二天该主任仍然对我说我女儿预后不一定差,他们还在稳住我。那时我因照顾妻子几天未睡,早已精疲力竭,也没多想。到了三天,经别的医院妇产科医生提醒这已经达到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这时候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我提出复印病历,他们才没坚持让我继续交我女儿的住院费。复印病历的当天上午医生还在催我续交住院费,我女儿住新生儿科时已经交了3000元。

又过了半个月,我女儿仍然神志不清,全身抽搐不停,仍然处于病危状态。那时我对医院是否全力治疗也产生怀疑,因为他们多次和我讲救过来很可能是脑瘫或者智力障碍、癫痫、运动障碍等严重后遗症,多次建议我放弃治疗。可我一想到我那仍然不知情的刚刚经受了巨大心理创伤和肉体伤痛的爱人,如果轻言放弃,我真的无法面对她,更不忍心让她接受又一个惨痛的打击,因此我要求医院尽全力抢救治疗。精神稍微好了一点后,我决定自己去查一下资料,看看有没有好的治疗方法。我那时仍然没想到要转上级医院,他们更是不提。我在新华书店查阅到权威新生儿科书籍上提到一个药疗效很好,但他们没有为我女儿用这个药。我很客气地问新生儿科主任,这个药怎么样,能不能为我女儿用这个药。哪知,他先说这个药没有,又说这个药是进口的,太贵了。过了几天仍是这个态度,只是说可以用国产的同类产品。我又回来查阅资料,发现两个药成分不一样,疗效更是千差万别,那个国产药在国内根本没看到有关对治疗“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的临床研究文章,说明医生不认可这个药。最后在我的坚持下,在我女儿出生后22天才用上了这个救命药。用药一周后,我女儿病情就一天天地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如果一开始就及时用上这个进口的救命药,我女儿恢复肯定会好很多。请问:这些医生的医德在哪里,还有没有社会的良知,这么大的专科医院怎么就变成了草菅人命的场所?

“五一”前,我女儿逐渐有了最原始的吸吮反射,即能吃一点奶了,但是还不是象正常的婴儿那样会吃。此时,正常情况下医院应该组织专人训练,耐心地喂给胎儿吃。实际上,你知道他们怎么做?喂了几口,胎儿不大吃了,就从鼻子插进一胃管,直接把奶喂进去。这样省事啊,他们工作量小了!鼻饲管插在胃里一共一月。后来又改成临时喂奶时插进胃里,喂完再扒出来。一天一夜喂奶八次,那就意味着每天要插八次胃管,大人都承受不了这样的痛苦,何况刚出生的胎儿。后来,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和新生儿科主任提出只能喂,不能为了图省事每次插胃管,这样既可以减轻女儿的痛苦,又能训练吃奶,但没人听,直到和医务科长吵了一架,他们才重视这件事情。医务科长是个笑咪咪的皮笑肉不笑戴着眼睛的白脸老太婆,她一遍遍地说反复插胃管是必要的,知道我忍无可忍,反问她如果是她家的小孩她会不会这样做,这个老太才闭上了她的臭嘴。悲哀啊!我的女儿一出生就遭这样的生死劫,遭这么大的罪!重庆妇幼保健医院就是罪魁祸首!这杀人的医院!

现在我女儿每天仍然孤零零地躺在新生儿病房里,没有人逗她没人抱她,哭了也没人管她,尿了大便了也没人给她及时换尿片。娇嫩的小屁股都是红红的疙瘩,那是没及时换尿不湿导致的尿布疹。只有到喂奶时间才会有护士来给她喂点奶,也不管女儿有没有吃饱,只要我女儿不吃了,就放在一边。至今我女儿出生65天了,体重仍然只增加了2斤,最近五、六天体重更是没长。因为我女儿神经受到损伤,吃奶慢,一次要半个小时,所以她们没耐心喂,导致营养不够。我们要求专人护理,院长一口就回绝了。我女儿通过奶头吸奶慢、差,她们就摘掉奶头给她喝,倒快了很容易呛住。经检查,因为呛奶,我女儿已经患了中耳炎,治疗了一个月,仍不见好。耳鼻喉科医生说要重视不要呛奶,中耳炎严重了极易引起耳聋。可光我们重视又有什么用?这杀人的医院!

我们夫妇也准备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我们的刚来到人世的女儿,可咨询几个律师后,我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为什么?律师说:一、打官司先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都是医学会圈内人,公正性很难得到保证。二、现在我女儿后遗症还检查不出来,重庆妇幼保健医院院长也说了,后遗症完全检查出来要等到一两岁后才能鉴定出来。因此,现在即使想打官司也打不了。

此时,医院一方面不愿意给我们应有的补偿和合理的治疗护理,一方面却极力引诱我们出院,借口是这样有利于我女儿的康复。我们又咨询了律师、其他医院的院长和妇产科医生,他们惊人一致地说,千万不能出院!为什么?原来是出院后,医院就慢慢拖,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来对付你们,消耗你的体力、财力和全部精力,那时候你们的合法权益就一点没保障了。我的亲爱的女儿,为了你的生命权你的健康权能得到保障,爸爸妈妈只能暂时把你继续放在医院了!

这杀人的医院!

象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在重大医疗事故中该怎样保护自己呢?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请个律师,咨询一下,为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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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不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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