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最短的判词

最短的判词

      儿子死了,家人均阻止媳妇改嫁。民妇将单身的公公和小叔子告上公堂,县令打开状子:“夫死妇少,翁壮叔大,瓜前李下难避嫌,当嫁不当嫁?”当即提笔写下判词:“嫁!”。
    呵呵!有意思。
与法为友,生活无忧;与法为伴,生活无患! ---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希尔顿酒店商务中心12楼) 王一风律师 合作交流热线:023-60796866 13340358732

回复 1# 的帖子

又多了一个选择了
发新话题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预览帖子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