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潜规则”?
在现实生活中,能体现公平的事情很少,如在本人身边发生的事就是如此。举个例子来说吧,如2003年重庆市梁平县农牧局在副高级职称的推荐中,采用“打分办法”,并制定了一个《梁平县农牧局推荐晋升高、中级职称评分标准》:其中的“量化积分”分基础分、报刊发表文章分、任职期间获先进个人奖分、科技进步奖分、个人参加集体获得奖分、获论文奖分、年度考核结果分等项。单位有一位同志当年符合申报晋升副高级职称条件,其农牧局的打分结果是:基础得分38分,报刊发表文章得分9分,任职期间获先进个人奖得分14分,科技进步奖得分31分,个人参加集体获奖得分4分,获论文奖得分42分(11篇),年度考核结果得分16分,综合推荐得分20分,合计得分174分(据说当时实际得分比此结果还要少10来分,因打分结果事后一直未公开,该当事人多次要求公开打分结果也未果,事情就有这么不公平!也有这样母!)。而问题就出在该同志的论文奖上,该同志有重庆作物学会优秀论文奖1篇、重庆市农技推广协会优秀论文奖5篇;县科协优秀论文一等奖2篇;县农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篇,二等奖1篇。11篇获奖论文在县农牧局只打了42分,可见其打分的公平性究竟如何?后该当事人到重庆市农技推广总站咨询得知,原则上市级专业学会或协会在本辖区内如无更高一级的相同专业会重迭,则应视为“市级”,从而体现其权威性。故对照其“评分标准”,6篇市级获奖论文应为60分,2篇县科协获奖论文应为14分,2篇县农学会一等奖论文应为8分,二等奖论文为2分。合计论文得分应为84分,比上述的“42分”整整翻了一倍。这哪里还有公开、公平、公正可言?因该同志是一位中专毕业生(受2004年重庆市人事局出台了一个204号文件中学历的限制),在农技推广工作中兢兢业业工作了大半辈子,到老连一个副高职称都上不了,真正是感到很无奈!就因为县农牧局那么一弄——这就是“潜规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