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事件当与为弱者请命无关
“嘿!不许偷别人的钱包!” 一个名叫彭飞,年仅11岁的小学生,看到了一个小偷正在扒窃一个老大爷的钱包,毅然挺身而出,制止了小偷的扒窃行为。因扒窃不成而老羞成怒的小偷,狠狠地卡住了彭飞的脖子,并一连扇了彭飞四个耳光,而与彭飞同车的30多位乘客竟没有一人出手相助,甚至连喊一声的人都没有。
这并不是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是2008年5月6日早上,发生在重庆江津城区2路公交车上的真实的一幕!类似彭飞似的故事不知道曾经在中国发生过多少起,而在未来又还将发生多少起。
传说中的中国人同情弱者,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而事实上,很多中国人对弱者的同情不过是“伪同情”!他们对弱者的同情往往表现为“事后诸葛亮”,表现为架秧子起哄似的呜嘘呐喊,表现为一种娱乐精神的狂欢与发泄。
此次发生在贵州省瓮安县的打砸抢烧事件起因是源于一个少女的猝死。传说中的此少女是死于县领导某亲戚的奸杀并投尸于河中以灭迹,而且少女的叔叔等亦遭到公安局的拘禁、暴打逼供与迫害。柔弱的少女与强势的政府官员,这显然是一起极不平等的力量对比。强弱对峙,盲目的民众往往仅凭想当然就断定弱者有理,而强者理亏,很少去探寻事态的真相,于是便轻而易举地听信了他人的传言,疯狂的人群于是冲入政府机关打砸公私财物,焚烧办公室多间及汽车数十辆。然事后对死去少女反复的尸检表明少女之死与奸杀无关,系自行溺水而亡,且尸检现场始终有少女父母的监督并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应该说来此检验报告是可信的,而少女之叔也证明他并未受到公安局的拘禁、暴打逼供与迫害。
从表面上看,参与此次施暴的民众是在为少女主场公道,维护正义,是在帮弱者请命,而上述检验结果及调查报告却表明他们不过是听信了传言的煽动,是典型的“三人成虎”的再现。故这些民众的行为并不是在主持公道和正义。且一旦激动的人群因煽动而聚集起来,强悍的人群相对于事件初期忍让克制的少数公安干警,其强弱对比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故参与事件的打砸抢烧者也不是在见义勇为,为弱者请命。事实上,这些“打砸抢烧者”的行为是出于一种情绪的冲动和发泄,打砸抢烧的快感让他们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和刺激,“公道”和“正义”的理性之光淹没在一场盛大的狂欢宴中。
中国缺乏欧美国家那样的狂欢节,缺乏可以尽情宣泄激情的巴西那样的桑巴足球狂欢夜,民众往往在一些偶然突发的刺激事件中寻觅激情发泄的孔道,“别有用心者”亦善于抓住某些刺激性的偶发事件而人为地将这些事件加以夸大、扭曲并扩散,民众的娱乐心态亦乐于听信这些让人刺激并兴奋的传闻,于是层累地使这些孔道放大,使之成为了一场可以让众人都兴高采烈的狂欢宴。“娱乐啊娱乐,不再娱乐中爆发,就在娱乐中死亡!”故笔者更倾向于将此次“打砸抢烧”定性为一种民众的娱乐精神的宣泄,而与所谓的“公道”、“正义”及“同情弱者”无关。
瓮安事件的迅速平息嘎然终止了某些人心中渴盼已久的狂欢梦,故引起了这些人心灵深处的不爽,值得玩味的是,笔者近来发表的反对瓮安事件中的“打砸抢烧”的观点受到了一些网民的谩骂和污蔑,尽管这些人高举同情弱者的大旗,嘴上说得振振有辞、天花乱坠,本人还是怀疑当他们在公共汽车上,在公共场所中遭遇到行窃的小偷,抢包的盗贼时,他们是否也真能表现出像其言论中所显示的“义正词严”,他们真能对小偷及盗贼们也施以瓮安似的“打砸抢烧”吗?他们能对小彭飞施以援手吗?我看他们多半是要当缩头乌龟的,或跑得比范跑跑还快。
此次“打砸抢烧”事件不过是娱乐者的狂欢宴罢了,当与为“弱者请命”无关!而那些拥护“打砸抢烧”的言论不过是娱乐精神的延续,也与“公道”、“正义”及同情弱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