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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走穴:老板很懂事领导很舒心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本主题由 杨光志 于 2008-8-26 12:45 移动

官员走穴:老板很懂事领导很舒心

官员走穴:老板很懂事领导很舒心
杨光志

        “我隆重地向大家介绍今天出席会议的领导……”日前,在一家外地企业赴京举办的新产品发布会上,主办方按议程首先介绍来宾,以此拉开了发布会的序幕。在这家企业公关部工作多年的王小姐私下对本刊记者说,“官员出席企业的新产品发布会、庆典、展示会、洽谈会、剪彩、揭幕、首发式等商业活动,一般都有出场费可拿,这是‘潜规则’。”(《瞭望》7月2日)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07-02/1299359.shtml

        官员为商业活动捧场,这是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缝隙中冒出来的怪胎。出席商业活动的官员往往自我感觉良好,出场费拿得心安理得,身在腐中不知腐。既然是潜规则,就意味着大家都在这样干,心照不宣,犯罪感就减轻了。后来,别说犯罪感,恐怕连羞耻感都没有了。

        无利不起早的商家为何热衷于请官员捧场、甘愿将价值不菲的红包发到官员手中? 皆因它具有收益大风险小的特征。所谓“收益大 ”,是指某某级别的官员出现在商业活动现场,一来暗示商家具有政府人脉的背景,朝中有人好办事,万一哪天出了啥麻烦,求人摆平,还得靠这些召之即来的官员;二来可以免费制造媒体动静,一条新闻消息的效果超过半版广告,这是非常合算的。开业剪彩,政府官员到场讲讲话,拱拱手,露一小脸,收一红包,主客双方自然就生出一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意思。今后兄弟我有啥麻烦,难道X长、X书记、X主任不关照一下吗? 所谓“风险小”,是指官员走穴,不易判断政策与法律的边界:官员出席国有企业的商业活动,肯定理直气壮。那么合资企业呢?外资企业呢?当地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形象工程呢?即便是民营企业,分管领导出席一下,表达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与关心,似乎也很正常。不正常的是那个或大或小的红包,但收红包又不需要签字打收条,其厚度不详,数目不详,来无影去无踪,商家自己把财务做平了,又不留证据,领导很舒心,老板很懂事,群众很闹心。

        记得很多年前,当海狸鼠骗局肆虐大江南北时,我们有多少副市长一级的官员出席那些大小海狸鼠养殖公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为骗子们呐喊助威呀!为了官员们的政治安全,某老板竟然想出了如此高明的招数:让领导用纯黄金制作的袖珍剪刀为其分公司开业剪彩,剪彩之后,那把剪刀就成了赠与领导收藏的纪念品。海狸鼠骗局最终暴露之后,在受骗百姓的眼中,这样的官员行径,差不多就等于谋劫民财的盗匪举动了!新闻中也举了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收20万好处费的例子,最后不也是让郑筱萸的权力走向了侵害生命的境地了吗?

        商家其他的商业算计,大致还有:贪官与外商合谋“获取”本地的“银行贷款”,这一不小心就会演化成“骗取”;还有一种就是,在拿地、税费收取等方面,谋求最大的优惠政策体现,这种一不小心会变成官员以特权入干股,商家则狐假虎威空手套白狼;还有一种是设置相关投资项目“套取”国家专项拨款……诸如此类。

        要彻底禁绝官员走穴,至少在现行体制下,难度还不小。首先,我们的反腐惩戒机制尚不健全,纪委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一般只针对下一级干部,对上级领导就莫可奈何。既然治不了领导,那为什么不能上行下效,蔚然成风呢?此外,我国《刑法》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商业活动,虽然有“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贪污罪定罪处罚”的条款,但什么叫“数额较大”?如何举证?如何取证?靠谁来取证举证?靠下一级或者同级纪委吗?这么一问,呜呼,就又回到监督怪圈的起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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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页:http://blog.sina.com.cn/m/ygz QQ号: 362089516 恶吾爱吾皆吾所乐受而莫敢辞也!
要解决楼主所说的问题在于高层对于不同对象的定义和认为这个问题值不值得去解决有没有时间去解决的决断。
楼上,你发言莫噎着哈,句子那么长
个人主页:http://blog.sina.com.cn/m/ygz QQ号: 362089516 恶吾爱吾皆吾所乐受而莫敢辞也!
还好没喝水。
其实高层没解决一些问题不代表就不重视这个问题,聪明点。凡事往好的方面想。
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层层分析,抽丝剥茧,飞机的挂暖壶,水平高哦!
很好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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