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7日原告李文华到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起诉重庆十八冶二公司归还原告李文华继承父亲李国清属十八冶二公司老职工,于1950年分的福利房(小二间一套)。39平方米.
被告重庆十八冶二公司未经过原告李文华母亲周大碧同意签字,并不知情,凭一张白条子过户于他人.真是天下奇闻.
2008年9月3日重庆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朱法官进行庭内调查,原告要求惩恶扬善,秉工执法,希望各界人士及媒介关注.........
以免原告李文华背着母亲周大碧,女,74岁到重庆市委,市政府喊冤上访..........
起诉 :李文华 周大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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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