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彰显“公正司法和民生关注”主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两高”报告总结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对2008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不管是过去五年的工作经验还是2008年的工作重点,无不彰显“公正司法和民生关注”主题,获得广大干群高度称赞。
两院,如同一台天平,确保天平不偏不倚就是两院的工作职责。要想这台天平保持这种状态,的确异常艰难。但是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司法公正是根本,民生关注是关键。如果司法不公正,社会就会动荡不安,国家的基石就会不牢,人民的生活就会处于水生火热之中;如果司法不关注民生,司法的保障功效就不能发挥到最佳状态,弱势群众就会在司法的天平中处于低位,而这种低位实际上就是一种被压迫,这是中国的性质所绝不容许的。为此,两院一直将“公正司法和民生关注”
作为工作的重要着眼点,“两高”报告也充分彰显了“公正司法和民生关注”这一主题。
司法要公正,首先要有一个健全的制度体系。“两高”报告明确指出,在过去的五年里,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完成了中央交办的由其牵头的9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了50项改革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了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机制等。这些制度的完善,为公正司法和在司法中关注民生打下了坚定基础,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两院还将在2008年继续推进改革,优化内部职权配置;人民检察院还将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充分说明,两院将继续根据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完善相关制度,为司法公正提供更加科学的制度保障。
第二:司法公正,必须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队伍。“两高”报告指出,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从2003年的468人下降到2007年的218人,下降53.42%。这说明我国的司法队伍的绝大部分职工是讲正义的,而且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断提升。同时“两高”报告都将队伍建设作为200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这充分说明,两院在工作中找住了重点,抓住了要害。因为司法队伍是一个确保司法公平的“裁判”,如果“裁判”出了问题,那“比赛”的结果肯定是不公平的。
第三,司法公正,必须找住重点,这个重点,就是要在工作中,关注民生。党的十七大被世人称为民生的盛宴,两会又被称为民生的两会,民生问题是我国当前乃至今后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两高”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民生的高度关注,的确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民意的选择。从某个意义上讲,只要把与民生相关的领域的公平公正问题搞好了,司法公正的关键问题就得到了解决。“两高”报告明确指出,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并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同时还实行“国家执行联动”,增强执行力度,确保了弱势群体相关损失能得到及时补偿;采取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极大的减轻了群众“诉累”;特别“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过去的五年,如涉入社保案的陈良宇这样的高官也被拿下。这足以证明司法公正不是只说不做。不管是谁,只要违法,都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2008年还将突出查办教育、就业、金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这将有利于规范民生相关领域,实现通过查案改善民生的目的。
第四,司法公正,为的就是实现社会的和谐。为此,我国司法实行宽严相济的办法。“两高”报告中严格执行与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字迹分外醒目。高法报告,明确了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高检报告明确了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这充分说明我国司法重在“公平公正和治病救人”。司法人性的一面,更加突出了司法的公正和对民生的关注。
司法的存在,是必然的,但司法的存在更多的是一种规范的期待。笔者也期待随着“两高”报告的贯彻落实,司法公正和民生关注的主题更加响亮,国民的法治意识更加强烈,行为更加规范,全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