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已成为全国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议题。这是摆在每一位领导干部和政工干部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这个问题解决的好,社会就和谐;若是解决的不好,就达不到社会和谐之目的。
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可以说是人们共同的目标和追求。由于人们的认知事物的能力不同,所处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不同,人们的地位也不尽相同,得到的劳动报酬和收益也不尽相同,生活质量也有所区别等原因,导致人们产生各种各样的思想是必然的,其核心问题就是社会收益分配问题上是否合法与公正。
解决好这个问题不是一两话可以做到的,政工干部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以自己的榜样作用和言传身教去感化我们的干部群众;领导干部和政工干部还有一个重要责任就是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的认识,方法与途径;切实为干部群众做一些的实际工作,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让干部群众从政工干部和领导干部的言行中体会到和谐社会的含义,认识到和谐社会的真实存在,促进他们自觉地投身到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这伟大事业之中去。
对于领导和政工干部而言,要做到这些要求既不是一件难事,也不是一件易事。所谓不是难事。是指这些事是每一位领导和政工干部都能做到的;所谓不是易事,是因为要做好这些事,既要靠全社会的大环境,又要靠自己努力创造的一个社会和谐的小环境,例如小到一个家庭,一个科室,一个单位,不下一番功夫是达不到和谐社会的。
社会的大环境是由无数个社会小环境构成的。社会的整体和谐是由无数个和谐社会细胞构成的。我们不能因为社会大环境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而悲观失望和丧失信心,也不能因为小环境比较宽松与和谐而放松努力。必须是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这才是正确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