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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 2008-5-3 18:47

解放思想——首先应该落实好国家法律

解放思想——首先应该落实好国家法律我是重庆人,我没有理由不留在重庆打工,为家乡建设付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爱国家爱重庆的心情是不能否认的!在这里里我发表一下我的观点:
      我要发表的观点是法律得不到落实,怎么办!我2007年10月会老家黔江,在黔江汽车南站购票回乡下马喇镇,车票是10元五角,我是八级伤残军人,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地三十四条规定,我应该享受半价优惠,可是车站的售票员及值班干部都说我们车站没有这个规定。坚决不给我买半票,打电话去运管所、民政局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只有买全票回家了,后来我来重庆读书在市长公开信箱发表了具体情况,后来在2007年11月18号下午黔江车管所给我打来电话说是市政府要求他们处理,两天后给我的答案是售票员罚款200元并警告处分,站长给我道歉并退还多收的钱,市长信箱以是这样给我回复的。当然我不是为了几元钱,我是在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我想的是只要以后伤残军人能够在黔江汽车南站买到票就OK了,我没有去车站要钱和接受车站的道歉。我相信了!
       可是2008年3月15日星期六早上我再次回家(因为我春节没有回家),来到车站取出我的证件准备购票,结果还是没有买到还被周围歧视的眼神看者我,车站值班干部给我说:“我们车站没有这个规矩不行”。我怎么说都没用又只好买了全票,后来我打电话到黔江车管所,这次我实在想不开。车管所对我说现在是经济型社会。。。。说了很多,我还录了音的,证据我还保存着的!打电话去黔江民政局,民政局说他们在中间不好处理、不好办事,打电话到市物价局、工商局、民政局都没有人理我!我们伤残军人为国家建设负了伤残没有怨言,我们想不开的是,国家既然用法律规定了我们应该享受的优待政策为什么就享受不到,现在农民工维权都开展的很好!请问我们伤残军人的合法权利谁来监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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